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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借贷纠纷开庭原告可以不去吗
1.一般情况下,原告不可以不去。在借贷纠纷开庭时,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法院会按撤诉处理。因为原告是启动诉讼程序的一方,有义务参与庭审以支持自己的诉求。
2.特殊情况除外。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,比如身患重大疾病、遭遇不可抗力等,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。经法院审查认为理由正当,会批准延期。
3.也可委托代理人出庭。原告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代理人参加庭审。委托时需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,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。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,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原告承担。
所以,借贷纠纷开庭原告原则上要去,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或委托代理人出庭。
二、借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
借贷纠纷一般情况下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,但需满足一定条件。
1.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若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,那么原告可以在自己所在地起诉。
2.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地,当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、被监禁时,原告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。
3.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时,若原告是接受货币一方,也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。比如在借款合同中,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,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一方,此时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法院起诉。
不过,具体案件是否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,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,由法院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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